《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采购公示
《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需公示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
三、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
四、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东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东府办〔2019〕65 号)和《东莞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东发改〔2020〕73 号)的工作要求,为规范《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编制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提高规划编制工作质量,增强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引领性。
《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主要围绕多个专业角度提出建设原则,以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智能、共享”为目标,结合通信运营商需求,统一规划,务求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全面提升光纤宽带接入能力,推进三网融合,推动5G全覆盖,促进全市信息基础设施更有力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要求《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东莞市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9-2023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城乡规划紧密衔接。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3月31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联系人:夏育华
联系方式:0769-22386313
电子邮箱:978995389@qq.com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