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的通知》,组织资金申报。经有关审核程序,拟定资金使用计划,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4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促进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电 话:0769—21668975
附件: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资金使用计划.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