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方案和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复审方案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1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途径
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报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科。
于2020年8月13日前,企业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
二、支持范围
本次入库储备项目分为三个方向:人工智能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计算平台、人工智能算法应用平台。
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见附件2),同时满足已完成项目总投入30%以上的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 年(最迟不超过2021年12 月31 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或机构,具备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不允许联合申报,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企业或机构,截至本通知发布时,如有到期(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未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单位近5年内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近3 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项目验收标准为申报指南中的实施目标。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附件2申报指南中的附件7)。
四、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经评审通过且已投入资金达到总投入30%以上的项目,将通过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扶持。其中,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类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其他方向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500 万元,扶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资金最终分配方案还将结合地市项目推荐情况、项目评审情况、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
(二)财政资金原则上仅用于设备购置及研究开发费用,不得在差旅、会务、薪酬及市场运营推广等费用中列支。
五、监管
须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每半年须对项目进行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展申,丁伟兰
联系电话:22226671,22248853
办公地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 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方案和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复审方案意见的通知
2.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