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升级固定无线电监测测向站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维修升级固定无线电监测测向站
三、采购金额:100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是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于1999年以来,陆续建成了中心站、虎门分站、樟木头分站、常平分站和石排分站等5个监测测向站和10个无线电小型站,其中中心站和石排分站监测频段为20MHz-3000MHz;虎门分站、樟木头分站和常平分站监测频段为20MHz-1300MHz;厚街、大岭山、桥头、清溪和凤岗小型站监测频段为20MHz-3600MHz;麻涌、沙田、石龙、松山湖和塘厦小型站监测频段为20MHz-6000MHz;这些固定监测站点为我市无线电管理做出了重要技术支持。由于部分站点使用时间长,今年来,陆续出现系统不稳定,经常出现宕机,无法远程开启等情况。
为不影响工作,满足现阶段工作需求,提升无线电管理服务,现对中心站、虎门分站、樟木头分站、常平分站和石排分站5个无线电监测测向站以及厚街、大岭山、桥头、清溪和凤岗5个监测小型站进行维修升级。要求维修升级后的监测能力满足《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无办[2019]3号)规定的二类固定监测站相关要求,主要内容:
(一)拓展分站监测频段,满足20MHz-8000MHz。扩展后,系统设备监测能力及指标要求均需满足(国无办[2019]3号)规定的二类固定监测站要求。具体指标:
?频率范围:20MHz-8000MHz
?频率最小分辨率:≤1Hz
?频率准确度:≤0.3ppm
?中频带宽:≥40MHz
?噪声系数(实施带宽20MHz):≤15dB(20MHz-3000MHz)
≤20dB(3GMHz-8GHz)
?相位噪声(fc=1GHz):≤110dBc/Hz@10kHz
?全景扫描速度:≥50GHz/s(RBW=25kHz)
?二阶截点(低失真模式,中频带宽20MHz):≥50dBm
?三阶截点(低失真模式,中频带宽20MHz):≥10dBm
?中频抑制:≥90dB
?镜频抑制:≥90dB
?数字中频分析带宽:最大40MHz及以上,多档可选
?解调带宽:800Hz-1.6MHz多档可选
?解调模式:FM、AM、PM、DSB、SSB等
?调制测量:AM、FM、CW、ASK、PSK、DPSK、QAM、FSK、MSK等
?监测软件支持国家RMTP1.1和原子服务等接口协议
(二)升级监测天线,工作频段满足20MHz-8000MHz;
(三)维修后的站点必须满足国家RMTP接口和原子服务接口等相关联网接口,接入到原监测系统和东莞市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系统。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有以下资质,可优先考虑。
1.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科学技术类奖项或产品登记证书等。
3. 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0个以上无线电固定监测站项目业绩(以合格的验收报告为准)。
4.具有高级职称、高空作业资格人员各3名。
5.有能力保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4个小时内到现场。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11月13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23号鸿禧商业大厦16楼
联系人:邓柏强
联系方式:0769-21689029
电子邮箱:dbq@dg.gov.cn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