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生态环境分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2020年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966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发动辖内2019-2020年完成市级清洁生产评估验收(不接受2019 年已推荐,但未通过省级评审的企业申报),评分为80 分或以上且验收前一年内无超标超总量排污、能耗超限额情况的企业。企业自主在“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gdqjsc.com/login_index.action)提出申请认定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2),并在2020年11月20日下班前将企业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企业和服务公司需在审核报告及绩效表上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一式2份)寄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收件人:李婉婵,电话:2168901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2020年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966 号)
2.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企业申请认定省级清洁生产企业指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0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婉婵,电话:21689015;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刘彩琪,电话:23391208)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2020年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企业申请认定省级清洁生产企业指引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