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9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省和国家文件(详见附件,我市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其中,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
二、请申报单位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2个方向的一式八份),连同电子版(光盘或U盘)统一提交到各自所属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由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在申报书封面处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由于此次申报时间较急,请各单位抓紧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971号)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邓玉珊,联系电话:2168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