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根据《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东经指〔2020〕5号)的要求,结合《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东经信〔2018〕305号)及《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东工信〔2019〕21号)文件精神,我市对重点扶持发展的白名单企业建立差异化的信贷扶持政策,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在确定第一批35811家制造业白名单,第二批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主的5967 家白名单的基础上,为继续推进工作的开展,根据文件规定的目标企业范围,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目标企业,经过市工信局会同市统计局对名单内企业进行形式审查等程序,确定将以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A、B 库企业,省、市重大项目投资方,“小升规”及培育库企业为主的3242家企业列入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第三批白名单。现将第三批白名单企业予以公布。
附件:东莞市中小微企业白名单(第三批)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