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 号),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项目入库及申报的通知》(东工信函〔2020〕165号),组织资金申报。经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形式审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现场核查、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拟定资金使用计划,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4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促进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电话:0769—22220109
传真:0769—22223433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使用计划.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