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6 部门联合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银保监会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 年)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183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荐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提出了具体要求及基本条件。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的绿色数据中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数据中心自评达到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后,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数据中心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 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材料须同时制作电子版光盘。
《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二、申报时间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于9月7日前按附件表格汇总后,连同数据中心申报材料一并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
2.(镇街、园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 年)推荐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镇街、园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汇总表.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李婉婵,联系电话:216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