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558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东莞市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特制定了《东莞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下文简称《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
支持制造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开展多种网络部署架构、多种建设运营模式的企业5G内网改造。
(二)产业链数字化协同示范标杆
支持行业龙头制造业企业以产业链在线高效协同为目标,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制定适合该行业特征的供应链在线协同整体方案,带动5家以上省内核心供应链制造企业(可跨区域)实施生产制造环节统一标准的数字化改造,推动行业龙头工业企业与其核心供应商实现订单、库存、计划、交付、生产、品质、物流等关键环节数据互联互通与协同,进一步提高上下游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可靠性。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由制造业企业牵头申报,鼓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含电信运营商)等联合申报;其中产业链标杆的行业龙头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要求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应在东莞注册(指牵头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
三、项目建设要求
申报项目为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在建或拟建项目,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且需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工。
项目投入范围包括2019年1月1日以来信息化设备投入、信息化软件和系统投入,其中:
1.信息化设备投入包括带内嵌式信息控制系统的生产设备投入和IT设备购置、租赁费。
2.信息化软件和系统投入包括软件与系统购置及租赁费、软件与系统技术服务费及研发费用,且其占比不得低于项目投入总额的30%。
四、资助方式和标准
对经过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程序纳入资助计划的项目采用事前入库、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资助,资助对象为牵头单位。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五、入库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按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均需盖章),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2381515,22228101。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2.东莞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zip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