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有效落实我市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结合当前的产业发展形势,我局制订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专题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及理由,并提供个人真实姓名或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9日
受理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务审计科
地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0769-22217981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6日
附件:《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专题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