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各有关企业: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前期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场开拓扶持项目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截止日期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调整为2021年1月24日。
二、申报材料说明
1.2020年度财务报表指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12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 2019、2020 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指2019年、2020年度申报表主表或2019年12月和2020 年12月的申报表主表。
3.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19年和2020年统计报表是指2019年和2020年统计年表(B203表)或2019年和2020年企业报送的12月份的B203表。
4.申报企业如暂未能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可先期提供2020年11月的有关报表,2020年的报表要求资金拨付前在“企莞家”线上补充完整。
5.企业在市场开拓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成效说明没有字数和格式要求,需说明清楚企业2020年四季度对比2019年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具体做法。
三、申报流程说明
1.申报企业在“企莞家”(http://im.dg.gov.cn)提交申报资料后,同步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交至各镇(街)、园区指挥部。
2.镇街(园区)指挥部初审后,将审核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2021 年1 月31 日前公文报市工信局。
四、其他说明
关于企莞家上申报企业往年经营数据的修改,请加入QQ群154840503咨询,或咨询我局信息中心,咨询电话22231601。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4日
(联系人:闫恩磊、林建荣,联系电话:22235700、2232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