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六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7号,附件1)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8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2021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和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六批)遴选申报工作
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1),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所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二、做好2021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工作
请2019年通过评定和复审的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填写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详见附件2),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复审材料(含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三、报送要求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须作为推荐单位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六)前将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汇总表以及申报资料正式发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OA邮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六批)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的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六批)的通知.zip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的通知.zip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赵淑敏,联系电话:22235700)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