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信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东莞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开展建设,并能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信息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具体示范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三、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在申报材料封面盖章后,将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U盘或光盘,或发送至gxjxtk@dg.gov.cn)于3月18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我局(信息化推进科),我局将择优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疫情期间提倡邮寄)
邮编:523000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5日
(联系人:黄浩、陈钰梁,联系电话:223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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