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 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696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9〕696号)、《关于开展2019 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东工信函〔2019〕66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19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助的申报工作。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共收到5个机构(涉及61个企业)的服务券项目有效兑现材料,未提交兑现资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申报。经形式审查、资质审查等程序,广东富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个机构(涉及61家企业)进入专家审核程序。现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东财〔2019〕71号)规定,现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东财〔2019〕71号)规定,将《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助前置性审核结果名单》向社会公开。
附件: 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助(第二批)前置性审核结名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莫小乐,联系电话:22220103)
附件: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助(第二批)前置性审核结名单.pdf
上一篇: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融资租赁补助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助计划(第四批)的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