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为做好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先登记、后申报”的工作流程(申报指南将根据项目登记情况适时出台),现开展项目登记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19年1月1日以后(合同与发票皆在此时间之后),工业企业在设计、生产、经营各环节新建或已建成的信息系统。每家企业可按照自身实际登记多个系统。
二、登记内容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投入金额、实现功能等。
三、登记要求
(一)登记企业为工业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含水、电、燃气等生产及供应企业;
(二)企业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开展登记(须按要求注册并提交注册信息);
(三)项目登记平台开放期间,企业可随时更新项目建设状态直至完工;已完工项目须及时在平台中勾选“已完工”选项,同时上传验收文件并提交。项目提交后,相关信息将不能更改;未提交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申报环节。
(四)“企莞家”项目登记平台开放时间为本通知印发当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30。
四、其他说明
项目申报后,经现场审核,如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将剔除相应的投入核算,并对项目最终的审核结果产生负面的影响。
请广大企业务必如实、准确录入项目相关信息。
附件: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登记平台操作指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邓玉珊、邝炜宗,电话:2168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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