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工信〔2019〕102 号),现组织2021 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企业范围
1、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2019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签订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合同融资额合计达500 万元及以上;
3、相关合同已按《关于组织2021 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入库的通知》(东工信函〔2020〕301 号),于2020 年12 月31 日前通过“企莞家”完成项目入库申请,并通过形式审核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企业请根据《2021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于4月23日前,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填写并
上报《2021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请表》;并准备纸质申报资料,做好现场评审准备。
附件:1. 2021 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企业名单
2. 2021 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3. 2021 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件2: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资金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 年3 月30 日
(联系人:冯少斐、夏凡,联系电话:22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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