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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