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南城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的通知》工作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东莞市南力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资助。
按照《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产业链补强专题项目实施细则》规定,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和镇街(园区)按各自50%的比例共同分担。现将市级资金拨付给各有关企业,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请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南城经济发展局根据有关规定拨付镇街(园区)资助金额。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宋玉娟,联系电话:22228101)
附件:
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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