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2-08-15     点击量:

各镇(街道)科协、松山湖科协,各科技社团,各科普阵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学校、科普社区):

    根据《中国科协等18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2〕39号),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原子能机构、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林草局、全国工商联、中国作协,联合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为做好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在我市进一步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支撑。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定于9月15-21日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三、活动内容

    (一)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正式实施之际,进一步将弘扬科学精神与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相融合,将弘扬科学家精神与激励爱国奋斗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创新创造潜能,引领东莞加快向科创制造强市迈进。

(二)聚焦重点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科技发展前沿,让更多公众深刻感知前沿科技魅力、主动服务融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深化文明实践,培育时代新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科技文化场馆等阵地,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立足群众所需,赋能基层治理。围绕科普助力“双减”、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科学防疫、数字素养、知识产权、国防知识、防灾避险、低碳生活等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将科普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四、主要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聚焦重点领域、面向基层所需、服务创新发展、促进素质提升的系列科普活动,着力组织好2022年全国科普日东莞市主场活动、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等科普活动。

(一)市级主场活动。市科协联合各有关单位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东莞市主场活动,集各主办单位科技、科普优质资源,为广大公众提供一系列互动、参与、分享、体验的科普活动,营造科普宣传的浓厚氛围,带动全市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二)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汇聚多方科普资源、协同社会各方力量,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1.部门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动员本系统各级单位,镇街(园区)科协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围绕信息技术、科学教育、核科普、自然资源、生态文明、节水科普、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科普、林草科普、科普文学创作、食品安全等本系统的相关领域,广泛动员学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社会组织、媒体、文学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增强公众意识。

2.科技社团科普联合行动。发动科技社团,积极组织、动员、服务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发展壮大科技社团科普工作队伍,为公众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探索创新路径,为科技社团科普工作提能打造品牌、积累经验。

3.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学校、科普社区等科普阵地作用,开展研学体验、科学教育、科普报告等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服务中小学“双减”和公众科普需要,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公众对科学价值的认同。

4.农技协联合行动。充分发动农技协组织,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面向农民普及先进技术、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5.企业科协联合行动。发动各类企业,特别是成立企业科协的企业,立足企业创新成果、科技特色,面向公众开放企业场馆,开展企业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展现科技助力企业、创新赋能企业的重要成果,营造崇尚创新的氛围。

6.“云上科普日”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做好线上科普活动的集中汇聚和宣传展示,扩大优质线上活动影响力和服务面,共同营造爱科学、学科学、传播科学的网络环境,带动广大公众参与线上科普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把活动作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突出政治引领和科普价值引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依托镇街(园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强化动员、开放协同、系统谋划,团结更加广泛社会力量、汇聚更加优质科普资源,精心组织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积极构建全国科普日活动良好生态,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强支撑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好活动实效,高效、勤俭、务实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防范化解包括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判,合理确定活动举办形式,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和风险处置工作方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平稳、安全、有序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六、填报要求

(一)登记发布。2022年8月15日-9月28日,各活动举办单位可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提供科普日活动内容信息,网络活动可提供活动网址信息,同时做好“i志愿”系统(www.gdzyz.cn或APP)的活动信息填报工作,以便于平台进行活动推广和公众、志愿者参与活动。活动主办单位可提供参与活动的科技工作者准确信息,平台可以活动举办单位的名义发送感谢短信,增强科技工作者获得感。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动员,鼓励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管理、发布活动信息,便于公众参与。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突出活动品牌。

(二)信息完善。10月14日前,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并提交活动总结材料。

(三)工作总结。各镇街(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dgkxkpb@163.com,或OA邮箱“科协科普部”邮箱。市科协将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工作总结,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组织单位和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活动予以表扬,并择优推荐省科协表扬。
         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22119672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会会

                               2022年8月15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2022年东莞市科协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公开

下一篇:关于2022年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