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7〕125号)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度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资助项目(详见附件1)。
二、 验收方式
本次项目验收分为专家评审和票据核定盖章两个阶段:
(一)专家评审
1.专家评审验收的内容如下:
(1)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的真实性;
(3)对社会的影响;
(4)实施的管理情况;
(5)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二)票据核定盖章
经专家评审验收核定的经费票据,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项目的支出票据原件的正面加盖“已享受2022年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印章。
请各项目单位把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票据原件带到市科协,加盖印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结果
1.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专家提出整改意见的项目,项目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材料。
3.整改后,验收结果仍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给予(收回)财政资金资助。
4.验收材料存在造假行为,或项目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的,作验收不合格处理。
三、 验收申请程序
(一)项目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管理系统”(http://pm.dgkx.gov.cn/)进行填报,同时上传有关附件。
(二)经网上提交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有水印,否则无效),并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连同有关附件皮纹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做好封面和目录,按材料顺序页码连续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其中,学会科技服务站项目报送纸质材料至市科协学会部。)
四、 报送材料时间
请项目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及时报送纸质材料。
1.申请第一批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日。逾期不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将自动默认为参与第二批验收。
2.申请第二批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五、 联系方式
市科协科普部:22119672;
市科协学会部:22119671;
网上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倪工程师):13423158725;
纸质资料接收: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407 祁健昌 22119702。
附件:1.2022年度验收项目一览表
2.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
3.项目执行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
4.购买的科普设备清单
5.租用的科普设备清单
6.2022年度科普项目专刊宣传素材
7.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日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