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7〕15号
各镇街(园区)科协、各镇街(园区)倍增办、各学会,有关企业:
为积极引进院士创新资源,加快创新成果在我市产业化,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我市创新型人才队伍。按照《东莞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科协〔2014〕9号,以下简称《办法》),今年继续开展第四批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科协组织认真熟悉《办法》的政策精神,向相关企业和专业镇创新平台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有条件的科协组织可做好辅导工作。各镇街倍增办应向“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实施重点宣传引导。
建议各意向申报企业和专业镇创新平台除应积极熟悉《办法》要求以外,还应参照《东莞市财政资助(补贴)资金不予资助的具体范围》(东财〔2016〕83号)及其补充通知的精神,加强自查自律,及时妥当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免影响最终认定。
二、申报主体对象
在东莞市内注册、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被东莞市认定的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按照《第四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指南》执行(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2)及提交附件资料(详细清单见附件3),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共一式7份,经所属镇街(园区)科协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送市科协受理。受理截止日期为7月30日,同时报送申报书的电子版至电子邮箱dgkx967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地点
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五楼。联系人:谭沛璇、张可,联系电话:22119671、22110243。
附件:1.第四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指南
3.附件资料清单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