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做好2013年度验收不合格科普项目限期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5-05-04     点击量:

各有关科普项目承担单位:

  市科协于2015年3月和4月组织专家对2013年度东莞市科普活动项目168项分别进行验收初评和复评。经专家组会议评审,验收结果为:验收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有157项;验收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有11项,其中,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申请验收的项目有5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有6项。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科普项目的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的绩效,现组织开展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整改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9日。

  二、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详见附件)必须根据《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东府办[2011]90号)、《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办法》(东科协[2012]8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方案完成科普活动项目的整改工作。已实施科普活动项目的承担单位,整改后要在东莞科普网验收申报平台重新申报,并撰写整改报告。《科普项目整改报告》和通过网报的项目验收材料须于2015年5月19日前报送市科协科普部,并退回不规范使用的资助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无法实施科普活动项目的承担单位要报告原因,于2015年5月19日前将《科普项目实施情况说明》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并全额退回项目资助资金。

  三、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普活动项目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市科协将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实施单位通报批评。

  附件:2013年度验收不合格科普活动项目一览表.doc

    关于做好2013年度验收不合格科普项目限期整改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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