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5〕11号
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镇(街)科协,松山湖园区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科普项目的申报按照《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东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东莞市科普标兵社区、东莞市科普标兵学校、镇街科学馆、东莞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包括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国家和省级相应科普阵地的配套奖励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先登录东莞科普网“项目资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预申报,填写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18日--4月17日。从网上打印已预审核的申请书一式五份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上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三、受理地点
东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地址: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一楼。联系人:张燕筠,联系电话:22119610、22119702。
四、注意事项
(一)科普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实施办法》的使用范围填报,要求列支明细。
(二)曾获得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的申报单位,若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相关文件、表格均可在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下载。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申报。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