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14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4-08-01     点击量:

东科协〔2014〕23号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东科协〔2009〕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14年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健康检查的科技人员必须为基层科协(科协所属各学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企业科协)成员;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在莞工作二年及以上的合同聘用人员或长期聘用人员;未享受市、镇两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健康检查。

  二、程序与时间:

  1、科技工作者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主页面右侧“科技人才体检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申请(9月1日截止)。

  (1)如第一次申请科技人才体检的步骤:

  a.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相;

  b.上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图片;

  c.上传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的电子版图片,或上传两年及以上的东莞社保证明(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截取完整查询网页图片);

  d.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电子版图片;

  e.上传东莞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中的“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查询,截取完整查询网页图片)。

  (2)如之前成功申请过健康体检的步骤:

  a.更新上传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在莞购买两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方法参见第(1)点的c小点);

  b.如专业技术资格由中级晋升为高级,请更新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方法参见第(1)点的e小点)。

  2、基层科协审核。

  市科协授权基层科协通过登录科普网,审核所属会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打印《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规格,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提供社保证明的可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基层科协加盖意见。

  3、基层科协递交汇总材料。

  基层科协汇总好报名资料,统一递交给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东莞科学馆一楼),递交材料如下(9月12日前截止):

  (1)《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汇总表》一份(基层科协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每人一份(《申请表》需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

  4、审批安排体检。

  市科协把审批后个人《申请表》返回给基层科协,由基层科协通知申请人凭个人《申请表》按时到医院参加体检。

  5、申请人体检。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于9月27日至11月23日的时间段内到所报医院选择体检项目完成体检,申请人必须在实际体检费用后签字确认。过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当年体检,并需隔一年才能再次提交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以下简称基层科协)做好符合资格会员的宣传发动工作,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做好所属企业科协会员的宣传发动工作。

  2、科技人才健康体检每两年享受一次。2013年已通过健康检查审批的科技人员不能申请2014年体检,2012年参加过健康检查的科技人员今年可继续申请体检。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不超过600元/次的费用资助,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不超过1000元/次的费用资助,实报实销,超出资助标准的费用由科技人员现场与医院结算。

  4、未能在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查询到职称情况的科技人员,请根据《关于做好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09〕6号)的要求尽快进行登记。

  联系人:张燕筠、22119610;熊润华、22119702。

  附件:体检医院名单.doc

          关于开展2014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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