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3〕41号
各学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东科协〔2009〕36号)精神,我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东莞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奖项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各学会可推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先进工作者”1名、“东莞市先进科普工作者”1名、“东莞市企业科技工作优秀会员”1名;“东莞市科协组织先进集体”请对照评选条件选择是否申报。
2、各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可推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先进工作者”1名、“东莞市先进科普工作者”1名、“东莞市先进企业科学技术协会”(含农技协会)1~2家、“东莞市企业科技工作优秀会员”1~2名(在辖内企业科协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东莞市科协组织先进集体”请对照评选条件选择是否申报。
3、各直属事业单位可推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先进工作者”1名、“东莞市先进科普工作者”1名;“东莞市科协组织先进集体”请对照评选条件选择是否申报。
二、其他要求:
所有先进推荐材料都须加盖公章(附带电子文档)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报学会部,镇街科协报科普部,事业单位报办公室)。附件的所有表格都可在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上下载。
请各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按时完成。
联系方式:学会部 刘志亮 22119671 dgkx9671@163.com科普部 祁燕玲 22119672 dgkxkpb@163.com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