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表彰办法》)规定,现决定开展东莞市2011—2012年度优秀科技论文、优秀科技建议、优秀金桥工程科技成果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按照《表彰办法》规定的东莞市优秀科技论文、东莞市优秀科技建议和东莞市优秀金桥工程科技成果的评选范围和要求、奖励等级标准、推荐评选方法进行推荐。
二、推荐数量:各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推荐优秀科技论文1-8篇,推荐优秀科技建议1-3项,推荐优秀金桥工程科技成果1-3项,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9月7日。
四、推荐材料:按照《表彰办法》的要求提交评议表及相关附件,所有材料都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科技论文须附有相关公开发表的证明材料,科技建议和金桥工程科技成果附件中具有证明效力的材料皆须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
请各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认真组织各企业科协和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并按照《表彰办法》的要求做好初评工作,按时报送到市科协科普部,联系电话:22119672、211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