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量:

东科协〔2020〕32号


各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科普阵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学校、科普社区)、各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国科普日活动将于9月19日—2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主题

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

三、活动内容

(一)弘扬科学精神,展现科学价值。着力传播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等科学思想和方法,引导公众提高科学思维能力。

(二)助力疫情防控,推动健康科普。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公众了解和掌握卫生健康知识,增强防控意识,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三)聚焦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围绕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提供精准科技科普服务,充分体现科技在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人民美好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公众对于科技进步的获得感。

(四)加强科技志愿,彰显科技为民。将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全面融入科普日活动,充分调动科技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性,广泛开展以科技惠民、科学普及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志愿服务,满足群众对新时代科普服务的需求。

四、主要活动

集中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各类线上线下科普活动须采取适当方式标注“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

1.校园科普联合行动。动员大中小学开展校园科普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举办科普报告、科技实践活动、科普表演等活动,启迪青少年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2.卫生健康科普联合行动。开展各类健康科普讲座和知识问答,尤其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树立健康生活理念。

3.公共安全科普联合行动。开展应对安全生产、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保护、应急救助能力。

4.企业科普联合行动。动员组织企业开展企业科普活动,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放参观、交流体验、专家讲解等形式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诠释技术应用,扩大优质科普资源供给。

5.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通过科技讲座、论坛等形式,将优质学术资源面向公众进行科普化宣传,促进发挥科技资源的科普作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6.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动员发动各科普阵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学校、科普社区)依托丰富的科普资源,在科普日期间积极推出形式内容多样的主题活动,开展展览展示、动手体验、网上课堂等各种科技教育活动。

7.科研团队联合行动。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科研项目承担团队等将相关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科普化展示。推动科研团队通过开展线下讲座、线上直播等形式向公众讲解高新技术,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公民科学道德教育,助力公民道德素质提升。

8.全国科普日网络活动。动员发动网络新媒体丰富网络活动内容,组织开展2020年“云上科普日”活动。推出活动打卡、直播、短视频等网络在线科普活动,形成网络科普传播热点,服务公众参与体验。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全国科普日的平台作用,各镇(街)、松山湖科协要牵头负责,主动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沟通、做好统筹,最大程度汇聚资源搭建科普展示平台,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全国科普日相关活动。

(二)面向基层,公平普惠。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接长手臂、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普惠民生,注重面向市民、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介,提升公众知晓度,营造领导重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五)准确填报,及时总结。一是各活动开展单位于9月25日前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org)、科普中国客户端(https://url.cn/5GXxUrC),填报活动信息。活动开展单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科普中国客户端将活动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以便公众查询了解活动、参与活动并反馈评价。活动在线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管理平台有关说明。在全国科普日网站填报的活动,“归口单位”栏选择“市科协”。二是各活动开展单位在10月9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成果,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如开展网络活动须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全国科普日网站运营机构配合各单位向社会进一步宣传报道。三是于9月30日前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至科普部邮箱:dgkxkpb@163.com,并于10月16日前在全国科普日网站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东科协〔2020〕32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2211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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