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退款公告(东莞旨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点击量:

东莞旨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担的“E-TICKET移动互联营销支撑平台”项目不能通过验收。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责令你单位于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退回财政资助资金5.5525万元至指定银行账户。如你单位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附件:东莞旨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科决【2022】13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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