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苏普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担的“高稳定性、零温漂、大功率、低互调产物的射频前端模块”项目,经专家组验收,验收结果为不合格,你单位需退回已拨付的项目财政资金14万元。我局依法作出《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责令你单位于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退回财政资助资金14万元至指定银行账户。如你单位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附件: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东莞市苏普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科追〔2022〕19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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