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绩效,按照市财政关于“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要求,坚持“项目等钱”的原则,我局拟调整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后:下半年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次年上半年下达立项名单和拨付经费),计划今年8月份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和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承担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严格落实申报主体责任制,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和指导工作,主动与派驻单位对接沟通,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社发科 尹佩芳;联系电话:2283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