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9-19     点击量:

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9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联合属地应急、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对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

  二、请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于近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深化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按照《关于播放企业工厂火灾防范与自救逃生科普宣传片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播放《企业工厂火灾防范与自救逃生》科普宣传片,并于9月29日前将播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的附件2)报送至“dg22831315@dg.gov.cn”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播放企业工厂火灾防范与自救逃生科普宣传片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通知.doc

     2.关于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的提示函(东消安委办〔2022〕19号).doc

     3.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2022〕45号).pdf

     4.东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的通知(东安〔2022〕48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 叶婉雯;电话:2283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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