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2023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号),现面向全社会征集2023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项目技术领域应紧密契合东莞产业链布局和发展方向,且研发和产业化均在东莞实施。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项目入库。

  (二)项目技术创新性强,能够解决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特别是“卡脖子”技术问题,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优先支持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入库。

  (三)项目应有稳定的资金投入,3年内(含入库前2年)累计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四)项目产业化方向明确,以形成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和取得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

  (五)对已完成不少于一轮次融资且实施后将为公司带来估值提升的项目优先考虑入库。

  二、入库程序

  (一)组织预申报。请各镇街(园区)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认真填写《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书》(详见附件)。

  (二)材料填写。项目入库申请形式为网上申报,常年受理,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填报单位线上填写项目入库申请书,需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填写项目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若填报单位为首次参加项目申报,则必须于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凡是2023年4月9日17:30分前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的项目入库申请书将列入本批评价入库,之后提交的将纳入到下一批。

  (三)镇街(园区)推荐。填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项目入库申请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2023年4月10日17:30分前)。市外单位由我局直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书.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综合规划科 肖驰宇、陈家辉;联系电话:22831475、2283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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