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举办2023年东莞市科普剧大赛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3-29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繁荣我市科普创作,创新科学传播方式,谋求科普与文化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出更多有知识、有趣味、有推广意义的科普精品,集成和推荐优秀科普资源,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拟在今年10月25—26日联合举办2023年东莞市科普剧大赛。

  一、大赛的目的及意义

  通过科普剧的艺术表现形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引导和培养青少年学生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自觉地运用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处理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问题,普及前沿科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公共安全健康教育等知识,加强科学家精神、崇尚科学文明和高质量发展的宣传教育。

  二、大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5—26日

  地点: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三、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以下简称“东莞科技馆”),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工作。

  大赛评委会:邀请科技、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大赛监审组:由主办单位推荐工作人员担任。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采取分级选拔的方式参赛,由各园区、镇(街道)和市直属学校组队参加。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鼓励各园区、镇(街道)组织选拔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赛。组织选拔赛(须提交2分钟大赛剪辑视频)的园区、镇(街道)可每组各报送2支代表队参加比赛,不组织选拔赛的园区、镇(街道)可报送2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市直属学校每校可各报送1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个代表队表演人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15人(其中需要戴耳麦的主要演员不多于10人),参赛选手必须是在本地就读的本校在籍学生。

  (二)参赛作品

  1.剧目要主题鲜明,弘扬科学精神、揭示科学现象、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激发公众对科学的兴趣。剧目完整、剧情连贯、角色分配、对话设计、舞美设计等清晰自然,融科学性与艺术性为一体。

  2.参赛作品须没有产权争议(含故事情节、音乐、舞美等)。鼓励原创,也可对其它非戏剧形式的作品进行合理改编(即通过二次创作产生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但须符合《著作权法》对改编作品的基本规定,并标明所改编著作,杜绝剽窃、抄袭等行为。如发现有严重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

  3.剧目演出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且未参加过任何地市级以上的比赛。所有参赛剧目的知识产权归原创单位或原创个人所有,但主办方可将其用于非盈利的科普活动。

  (三)参赛资格审查

  各园区、镇(街道)、市直属学校务必做好演员、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工作,并签订大赛承诺书。

  五、大赛流程

  2023年4—9月,各参赛单位初审、选拔参赛剧目。

  2023年6月初,举行科普剧赛前培训。

  2023年9月25日前,为大赛报名阶段,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将参赛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后扫描件报送至东莞科技馆,逾期不予受理。其余附件按时间节点及时提交(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组**学校**作品,邮箱:dgstmggjyb@126.com)。

  2023年10月25—26日,在东莞科技馆进行现场比赛及表彰。

  六、奖项设置

  大赛将邀请专业评委进行现场打分评奖。由主办单位联合签署颁发证书。奖项设置为:

  (一)一、二、三等奖

  各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按各组参赛队伍总数的20%、30%、50%比例给予表彰奖励。

  (二)辅导奖

  设辅导奖若干名。在获得一、二等奖作品的辅导老师中产生。

  (三)创作奖

  设创作奖若干名。由评委在参赛的作品中推荐产生。

  (四)优秀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在各园区、镇(街道)组织单位中产生,有组织选拔赛的园区、镇(街道)将优先考虑。

  七、比赛现场条件

  (一)化妆间、服装间

  现场提供一个化妆间,男、女服装间各1间。

  (二)道具

  表演道具全部由各参赛单位自带,组委会仅提供沙发、凳桌等简易物品。道具可由货梯直达科普剧场,货梯宽1.8米,高2.1米,长2.9米。

  (三)舞台尺寸

  比赛现场舞台尺寸10.4米*7.2米。舞台背景为LED屏,尺寸为10.4米*3.5米,比例为16:10。

  八、参赛事项

  (一)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二)大赛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比赛当天上午最后4支参赛队伍和下午前2支队伍可由大赛承办方统一安排工作餐。

  (三)除旁白外,大赛中台词必须是真人表演,不能用对口型表演,且台词、背景、道具中不能出现本单位的名称。

  (四)主要演出语言统一用普通话,台词和道具避免广告宣传。

  (五)大赛音响、灯光、背景将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参赛单位派人协助。节目表演素材在彩排时提交。(其中LED背景图片可采用*.Jpg或PPT格式,视频采用*.mov格式,像素1080P以上,比例16:10;音频采用*.MP3格式)。

  九、有关组织工作要求

  (一)参赛队伍和作品的选拔推荐工作

  1.本次大赛的报名选拔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自行组织。

  2.各园区、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动员中小学校踊跃参加大赛,按要求做好优秀科普剧作品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大赛相关表格下载

  请加入东莞市科普剧大赛钉钉群(群号:20485023585)下载。

  (三)大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联系人:刘定洋  魏群英

  电  话:0769—22835290、0769—22835283

  E-mail:dgstmggjyb@126.com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中路2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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