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将开展2023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892号,详见附件3)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及我市共有92家(见附件1)。
于7月7日17:00前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包括:《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有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2),请于6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二、评估流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进行账号注册,获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账号,按照模板要求填报数据。已注册账号的依托单位无需再注册,直接登录系统即可。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许上云,020-83163264、020-83163498。
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田文颖,020-83163946。
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
市科技局平台科:叶婉雯,22831330。
附件:1.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ls
2. 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提交上一年度报告).xls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7日
上一篇: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面试递补人选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