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结果和项目投入情况,现要求对“锂电池制备用超亲水分子筛材料添加改质剂研究开发”等13项科技特派员项目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资助经费(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后符合拨付二期经费条件的单位,其经费由我局按有关要求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
二、验收后须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的单位,请项目承担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退回的资金划入如下账户,同时将转账凭证发到我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邮箱:kejijusfk@dg.gov.cn。转账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2023年市科技特派员第三季度验收项目退回的市财政经费。
开户行:东莞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账户:500008801002866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附件:“锂电池制备用超亲水分子筛材料添加改质剂研究开发”等13项科技特派员项目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资助经费清单.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3日
(市科技局联系人:翟伟斌、尹佩芳,联系电话:2283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