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各有关申报单位及申请人: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切实做好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工作,根据《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补贴实施办法(暂行)》(东财规〔2023〕3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1.申报指南附件.zip
上一篇:关于2023年东莞市科普剧大赛评奖结果通报
下一篇:关于组织参加2023大湾区未来电子制造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