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7至9月每月组织一批,每批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企业须于9月2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二、参评方式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三、有关要求
(一)对于今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需完成评价工作;对于今年已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须补充完成参评工作。
(二)对于有效高新技术企业、今年拟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要做到精准发动,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应评尽评。对于去年已参评且今年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保证其持续保有资质。
(三)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包括: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四)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把通知有关要求传递给企业。
四、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电话:38800676、38801150;科室电话:22831332。
(二)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特此通知
附件:1. 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联系名单.doc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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