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
请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参考《公示(样式)》(附件2),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单位公告栏、食堂门口等显著位置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24年8月23日前提交到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点。
如对2023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或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需手写,不能电脑打印)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22831478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邮编:523000
附件:1、2023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名单.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9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