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体现我市对广大科技人才的关爱,激发科技人才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推动形成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市将设立莞邑科技人才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获得者授予称号。本次评选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由市科技局联合市委组织部承办,具体事项见附件。
请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将本通知及时转达给辖区有关单位及个人,按照推荐办法积极发动本地区、本单位、本学科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参与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莞邑科技人才奖评选方案.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引智科 张玉辉,潘晓蕾;联系电话:22830057)
上一篇:关于召开东莞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报动员培训会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