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回以前年度部分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47号),你单位(原东莞市天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承担的“面向医疗电子行业的智能便携终端”项目被终止结题,需退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50000元,我局已依法作出《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东科追〔2024〕77号)。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附件:《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东科追〔2024〕77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