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提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纵向协同管理水平,提升全省科技管理部门创新治理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今年5月下发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中后期监理和验收工作省市协同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科监审字〔2017〕62号,以下简称“方案”),启动实施省级科技计划中后期监理和验收工作省市协同改革试点工作。我市作为首批城市之一,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局将全权负责我市的小型及一般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金额100万元以下)中后期监理和验收工作。
根据方案的要求,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的小型及一般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中后期监理和验收工作。请各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中后期监理和验收工作省市协同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科监审字〔2017〕62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0769-2283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