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7号)有关规定,经受理申报、形式审查、财务审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市财政局复核等程序,共有8个单位举办的12场科技金融服务活动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现将资助经费38.484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相关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使用并做好账务管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政策调研科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第一批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拟资助项目情况表 .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15日
(联系人:政策调研科江嘉敏,联系电话:228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