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东莞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资金3700.95万元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拨付单位、金额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根据市府办有关批示精神,因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仍未还清所欠市财政借款,故取消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资助资格。
三、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企业清单详见附件4)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东莞市财政资助(补贴)资金不予资助的具体范围的通知》(东财〔2016〕83号)取消资助资格。
四、项目经费拨付程序
1、属市级预算单位的,由市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给有关预算单位。请各有关预算单位收到指标后一次性申请用款计划。
2、非市级预算单位的,由市知识产权局将资助经费直接拨付到单位的银行账户。
3、东莞健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141家单位存在欠缴路桥年票费的情况,待路桥年票费缴清后再行拨付资助资金(名单详见附件1备注)。
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做好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陈嘉乐,联系电话:22831346。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东莞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拨付明细表(单位).xlsx
2. 2017年东莞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拨付明细表(个人).xlsx
3. 2017年东莞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专利代理机构首件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资助)拨付清单.xlsx
4. 2017年东莞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不予资助清单.xlsx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