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知识产权局、各镇街科技办(经济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运用专利制度增强我市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我局决定受理2018年度东莞市专利信息分析利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名称
高新技术领域专利微导航项目
二、项目任务
(一)开展高新技术领域专利分析研究。针对我市重点产业的前沿技术、共性技术或高技术产品(以下简称“研究对象”),利用专利信息分析手段,深入分析每一篇专利文献,全面掌握研究对象的全球核心专利分布及专利竞争格局,全景揭示研究对象的技术发展重点方向、市场需求热点方向、专利布局方向和重点产品开发策略,为我市相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创新发展定位、技术研发和风险规避、人才培育引进、专利协同创新及运营等指明路线。
(二)发布微导航项目成果。面向我市相关领域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专利微导航成果发布或研讨活动,引导相关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并积极运用导航项目成果支撑相关领域或产业的发展规划决策,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三)布局高价值专利群。根据微导航项目分析成果,明晰技术突破方向,通过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群,从而提高我市相关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四)探索专利协同创新及运营。基于微导航项目实施,梳理相关领域的专利资产及创新资源,引导我市相关企业探索构筑专利联盟,推动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及专利运营。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服务机构;
2、专利服务机必须联合行业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作为专利微导航研究对象的技术或产品,应为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技术或产品,在我市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具有一定的专利布局密度,为我市同行业企业迫切需要突破、重点发展或具有未来导向性的技术或产品。
2、专利服务机构应具有专利信息研究分析的基础和符合本项目工作要求的专业条件,拥有充足的专利信息分析软硬件设施和具备专利分析经验的人员。内部制度机制健全,已建立专利信息分析操作规范、质量管理、客户服务、流程管控、重大事务决策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具备较高的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能力。
四、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专利微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服务机构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每个项目实施经费安排不超过30万元。每个服务机构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二)申报的项目不得与我市已立项的导航项目(详见附件2)重复。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书(一式6份,其中盖章原件至少2份,其余可为原件复印件)和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dg42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专利微导航项目申报书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27日
(联系人:唐静,电话:22831343;陈嘉乐,电话:2283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