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发明专利,今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和“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对符合“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每家资助9000元,对符合“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资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每家资助6万元。
经过前期项目受理、镇街(园区)知识产权部门初审、我局复审等程序,我局确定了符合“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授权”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131家(名单详见附件1),符合“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14家(名单详见附件2)。现将相应的资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做好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符合“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授权”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清单
2、符合“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清单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唐静,电话:2283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