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7-13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7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开始接受申报。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71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享受了2016年度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积极备案、申报为确保申报和审核的顺利进行,现明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 网上申报时间

企业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申报时间为2017710

--20178101700;提交申报后,被我局在平台上退回修改的,请务必于823日前修改完毕并在平台上重新提交。

二、 申报材料要求

经我局在平台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应当及时以A4纸、双面打印从阳光政务平台上导出的《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有系统默认生成水印)及相关附件,按照通知要求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一式两份线装,不要自行制作封面,20178261700统一交到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科(地址:东莞市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七楼719室)。

三、 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务必及时通知和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备案、申报;获省级研发投入的资助金额,将作为各镇街(园区)科技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

)如企业享受了2016年度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只要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申报,基本满足资助条件(条件较简单明确),因此请有关企业积极申报。

)如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等,需要在附件中提交认定情况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名单.xlsx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710

                    

 

                   (联系人:黄金椹、吴城, 联系电话:228313142283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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