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知〔2017〕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建立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援助直通车服务机制,构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便捷响应通道,高效、妥善解决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知〔2017〕25号)和《关于建立广东省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的通知》(东知〔2017〕14)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和镇(街)推荐并经我局审核,现认定“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3家企业为2017年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单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