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水平,现面向全市征集2018年东莞市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项目指南建议,项目指南建议将作为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制定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项目
(一)项目领域:主要面向欧美、独联体、日韩、以色列、台湾、香港及其他参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和地区,支持联合国(境)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单位,以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两种方式,进一步推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现传统产业的优化提升。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联合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并与其具有良好的合作互信基础。
2、国(境)外合作方以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为主,并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资或独资公司及分支机构不能作为国(境)外合作方。
3、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
二、其它
请认真填写《东莞市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项目指南建议书》,并于6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到电子邮箱kjj22831340@126.com。我局将在公开征集项目指南建议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并制定具体研究方向和课题。
附件:1、东莞市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项目建议书
2、关于征集2018年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项目建议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黄培锟,联系电话:2283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