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东府〔2015〕109号)和《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东科〔2015〕208号),对我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合作完成的“东莞横沥镇模具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实践”等4个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进行再奖励,现将获奖单位再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奖单位再奖励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不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的,恕不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8月9日—2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志立、陈艳超, 22831314
附件: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再奖励名单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8日